关于做好2025年会员信息统计及会费收缴的通知

发布者:宋莹发布时间:2024-12-05浏览次数:10

各基层分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2025年会员信息统计及会费收缴工作。

一、会员信息统计

由校工会向各基层分会提供截至202411月22日各分会的《南开大学工会会员登记汇总表》(2024年),请各基层分会在此基础上统计核实会员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做增减,修改后形成《南开大学工会会员登记汇总表》(2025年)。主要工作内容及安排如下:

1. 新入会的教职工会员填写《南开大学工会会员入会登记表》(附件1),由校内其他单位转入的教职工会员填写《南开大学工会会员会籍关系变更登记表》(附件2);

2. 填写《基层分会会员会籍增减明细表》(附件3),包括新增、校内转入教职工会员及2024年离职、退休及调出的教职工会员信息,并在汇总表中对应做增减。

3.将统计核实后的本分会汇总表,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nankai.edu.cn,纸质版由分党委负责人、分会主席及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分党委公章,报送至八里台校区校工会202室,联系人:田一坤,联系电话:23509445。

4.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务必保持一致,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12月131700。

二、工会会费收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会费收缴主要工作内容及安排通知如下:

1.会费缴纳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一)之规定,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表的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

2)博士后会费收取标准180元/年。

3)工人编会费收取标准150元/年 。

4)年薪制人员会费收取标准参照同等年龄博导个人工资表的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执行。

2.请各基层分会按照上述标准,将会员应缴会费填写进各基层分会报送的《南开大学工会会员登记汇总表》(2025年)中。会员应缴会费与《南开大学工会会员会费收缴清单》保持一致。

3.请各分会收取会费后,务必于20251月1日至1月8日,将收取的会费汇缴至南开大学工会账户(请一定不要在12月内汇款)。

会费缴存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全称:南开大学工会

收款单位账号:120066032010149604217

款项来源:2025年会费收入

解款部门:XX学院XX部门

汇款成功后,将《南开大学工会会员会费收缴清单》(附件4)纸质版由分党委负责人、分会主席及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分党委公章报送至八里台校区校工会107室。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1月8日下午17:00。

附件1-入会登记表(1).xlsx

附件2-会籍关系变更登记表(1).xlsx

附件3-基层分会会员会籍增减明细.xlsx(1).xlsx

附件4-会员会费收缴清单(1).xlsx

 

                              南开大学工会

                             2024年1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