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天津市最美家庭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者:宋莹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化“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育时代新风新貌,推动全社会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展现我校教职工家庭和谐温馨的氛围。根据市妇联《关于开展“2023年度寻找天津最美家庭”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工会积极开展工会系统“2023年度寻找天津最美家庭”推荐工作,深入挖掘家庭典型事迹,推动发挥最美家庭在引领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风尚方面的带动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按照评选类别的条件要求,各基层分会要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激发职工的自主意识和参与热情,扩大家庭参与深度和广度。被推荐的家庭需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在本市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1年,且未得到过“天津市最美家庭”称号,以家庭名义进行推荐,同一家庭不得重复推荐。

(二)推选类别包括

建功立业:家庭成员在各行各业践行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爱岗敬业、诚信守诺,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红色传承:家庭成员传承红色家风,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绿色环保:家庭成员践行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绿色消费生活方式,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

勤俭节约:家庭成员勤俭持家、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自觉节约粮食、节约用水用电。

清正廉洁:党员和领导干部家庭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对党忠诚、品质高洁,带头廉洁治家,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

文明新风:热心公益事业,传播家庭安全理念,践行移风易俗文明行为,摒弃陈规陋习、倡扬文明新风。

教子有方:注重家教、传承家风,依法依规、科学养育,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家庭和睦:家庭成员民主平等、相互尊重、包容接纳,夫妻忠诚恩爱、彼此扶助、共担责任,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

(三)分会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创评推荐活动,每个分会可选择1个类别申报,且每个类别只能推荐1户。

(四)各分会对所推荐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所推荐家庭符合附件1表中所列10项基本条件,家庭事迹真实感人先进,在引领家庭建设和社会风尚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五)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作为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分会推荐材料进行审议打分,审议通过后校工会按照分数排名,推荐前两户参评天津市“最美家庭”。

二、报送材料:

请参评家庭填写《天津市最美家庭申报表》(附件),由基层分会审核盖章后,于3月1317:00前报送至校工会,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gh@nankai.edu.cn

联系人田一坤

联系电话23509445

附件:天津市最美家庭申报表.docx

 

                                校工会

202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