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会费收缴的通知
各基层分会: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工会会员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会员缴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精神的增强。各基层分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确保会费及时足额的缴纳。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的规定,现将缴纳2021年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一)之规定,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表的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
二、会费缴纳方式:
自2021年起,改为上收费,即每年1月份收取当年会费;
新入职教职工会员缴纳入职当月至年底的会费(如5月入职缴纳5-12月8个月的会费);
博士后会费收取标准180元/年;
工人编会费收取标准150元/年;
年薪制人员会费收取标准参照同等年龄博导执行。
三、会费返还说明:
各基层分会上交的会费,校工会按照100%比例返回各基层分会作为分会活动经费。返还的会费在校工会财务室统一代管,分会主席和校工会负责人签字报销。各基层分会须按照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以及天津市总工会下发的《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工会系统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暂行)》等规定使用。
四、工作要求:
请各基层分会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做好收缴工作,请于3月31日之前将《南开大学工会会员会费收缴清单》)电子版发送至gh@nankai.edu.cn,纸质版表格签字盖章后附会费缴费存单凭证送至校工会八里台校区工会105室,联系电话:23503629。
注:会费缴存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全称:南开大学工会
收款单位账号:120066032010149604217
款项来源:会费收入
解款部门:XX学院或XX部门
南开大学工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