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参评2018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报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张晓然发布时间:2018-11-28浏览次数:1378

  

关于我校参评2018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

(集体)、推报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基层分会:

按照市妇联《关于评选2018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报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津妇发﹝201819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市妇联分配教育系统推荐名额

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2名,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10个。同时,可分别推荐申报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1个,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

(二)我校可申报名额

我校可申报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1个,参与教育系统差额评选。

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各分会可推荐1 名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和1个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两项可兼报)于123日前将申报表及电子版报送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推选。

因该项目候选资格需要获得市级相关基础荣誉,故各分会不需自行申报。具体推荐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

二、评选条件

参评各项荣誉的个人和集体须符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妇厅字2017.11号和《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津妇发﹝201811)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体现新时代新要求: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一基地三区”建设,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系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3.积极参与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的“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典型示范作用明显,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广泛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支持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在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权益、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等方面作出贡献。

5.推荐三八红旗集体,女性比例应在60%以上。

三、推荐方式

组织推荐。各分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要确保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切实对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严把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各分会要坚持创评结合,充分发动,全面覆盖,务必使各基层分会百分之百参与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评活动。

(二)征求意见。各分会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征求本单位教代会意见。

(三)评定推荐。评选产生的建议名单,须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批同意后,加盖党委公章,报校工会。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三八红旗手标兵红旗手(集体)是妇联组织授予妇女的至高荣誉各分会要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天津妇女十四大号召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精心组织。各分会要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注意将工作重心下移多措并举拓展群众参与途径,进一步增加基层一线优秀女性入选比例要按照评选表彰的要求和步骤认真开展评选审查等各项工作

()广泛宣传。各分会要将三八红旗手(集体)宣传和思想引领工作贯穿全年,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传播渠道,广泛宣传三八红旗手(集体)事迹。要组织本单位各级三八红旗手到师生中间开展巡讲、座谈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向优秀典型学习,在各自岗位上拼搏进取,在新时代创造新业绩。

  

  

联 系 人:吴雪濂

联系电话:23508459

工作邮箱:gh@nankai.edu.cn

  

附件:1.关于我校参评2018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报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doc

2.2018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申报表(发分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