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天津市总工会关于设立职工重病关爱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张更辉发布时间:2018-07-26浏览次数:3614

各基层分会、各位教职工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工会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面向基层、面向普通、面向弱势、面向急难,服务基层、服务职工工作,加大普惠服务职工工作力度,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关爱,经市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市总工会出资1亿元设立职工重病关爱资金,自201881日起对因工伤、患职业病或重病住院的在职持卡会员开展慰问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下发《天津市总工会关于设立职工重病关爱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认真贯彻落实。

  

  

南开大学工会

2018724

关于转发《天津市总工会关于设立职工重病关爱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