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5至2016年度“天津市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

发布者:杨哲发布时间:2017-10-17浏览次数:904

各基层分会: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52016年度“天津市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津工通〔201761号)文件精神,

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此项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市教育工会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是“模范职工之家”1个、“优秀工会工作者”1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名、“优秀工会之友”1名。

二、评选对象

天津市模范职工之家:校级工会。

天津市模范职工小家: 为基层工会、工会小组。(我校没有此项名额)

天津市优秀工会工作者:为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

天津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为参与工会工作和活动的人员。

天津市优秀工会之友:为高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天津市模范职工之家

1.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人员配备到位,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一清双亮六有五健全五上墙”规范化建设落实到位,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拨缴到位,依法进行法人资格登记,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有健全的会员档案和规范的会员关系接转手续,已经实行会员实名制管理。

2.劳动关系和谐。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沟通的有效渠道和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预判、预报和紧急处置机制,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维权机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健全,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护等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并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三年内无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和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4.促进企事业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会活动,积极推进先进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能够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促进企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职工群众满意。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开展了普惠性服务,向会员发放服务卡,建立工会志愿者队伍,开启错峰服务模式。切实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受到职工真心拥护。落实会员评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评家结果达到“满意”等次。

6.工会工作创新。开通工会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实现网上网下有机结合,工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天津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工运理论知识,努力钻研工作业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党的事业,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工作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作风民主、清正廉洁、敢担当有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天津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工会工作和活动,乐于为职工群众服务,在促进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营造职工文化氛围、活跃职工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天津市优秀工会之友

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资源和手段,本单位工会活力明显、作用突出。

(五)上届已荣获天津市模范职工之家、天津市模范职工小家、天津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天津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天津市优秀工会之友荣誉称号的单位或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相关事宜

1.申报名额:天津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天津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天津市优秀工会之友各分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报一个。

2.申报截止时间:20171019日(周四)1700前;

3.填写《申报表》,要使用计算机编辑排版,A4纸双面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工会八里台校区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gh@nankai.edu.cn);

联系人:吴雪濂(八里台校区电话:23508459

天津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doc

天津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doc

天津市优秀工会之友申报表.doc  

                  南开大学工会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