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工会标准

发布者:杨哲发布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30439

“六有”标准

1、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建设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骨干队伍。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积极推广民主直选,要把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能够为会员和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的人选拔到基层工会主席岗位上来。基层工会主席上岗一年内应参加培训。做好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职工入会率95%以上。

2、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规范建立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单位党政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组织按期换届,按有关规定配备工会干部。有办公和活动场所、有工会牌子、有工会公章、有经费、有工会工作手册、有工会文件资料档案。

3、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满足职工的多样化需求;能积极落实上级工会部署的重点工作,围绕创业创新、维权维稳、关心关爱、文化文明、基层基础等,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重点推进的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能按照单位和职工实际需求设计特色工作载体,有影响、有特色、有实效,形成工作品牌。

4、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健全包括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工会主席选举办法、会务公开制度、会员评家制度等基层工会组织制度,落实好会员“四权”工作。建立完善以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动职代会职权落实。建立并实施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制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双亮”制度等。

5、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单位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监督。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做到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6、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围绕基层工会建设的主要任务,在教育引导职工、推动改革发展、履行维权职责、协调劳动关系、服务职工群众等五个方面有明显的工作成效,职工对工会信任度高,对工会履行职责满意度高,切实让职工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