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工会建设,调动基层工会干部和广大工会会员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校工会将在年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基层分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基层分会,在岗在编的正式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基层分会
1.基层分会组织健全,领导得力,在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作贡献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能够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视维护教职工权益,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等。
(二)优秀工会干部
1.热爱工会工作,积极为教职工服务,圆满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2.密切联系教职工,主动听取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协助本单位解决教职工困难。
3.主动承担工会工作任务,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吃苦耐劳,关心、关爱同事,受到广大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积极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关心学校与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积极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教育工作。
2.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活动,在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单位争得荣誉,在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3.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有本单位特色的活动,在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利益方面工作突出。
三、评选办法:
各基层分会根据分配名额,认真组织评选,并填写推荐表于2017年1月10日之前报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gh@nankai.edu.cn.
四、联系人:
张德贵 23508459
校工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