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财务报账的说明

发布者:杨哲发布时间:2016-09-23浏览次数:1825

各基层分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财务报账作如下说明:

一、下拨经费开支范围:

1.用于开展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的奖励,各种汇演和比赛要遵循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认真制定奖励标准和等次,奖励范围不能超过参加人数的30%,物质奖励最高不得超过300/人。

2.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严禁发放现金和各种购物卡,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慰问标准不得超过300元。

二.工会会费开支范围: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严格控制在本市进行,并做到当日往返。

三.报销金额:2000元以上必须使用支票或刷卡小票。购买商品须附明细。

四.报销时间:每周一下午1400——1800

每周四下午1400——1800

每周五上午800——1200

五.报销地点:校工会财务室。

  

              校工会

                                               201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