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财务报账作如下说明:
一、下拨经费开支范围:
1.用于开展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的奖励,各种汇演和比赛要遵循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认真制定奖励标准和等次,奖励范围不能超过参加人数的30%,物质奖励最高不得超过300元/人。
2.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严禁发放现金和各种购物卡,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慰问标准不得超过300元。
二.工会会费开支范围: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严格控制在本市进行,并做到当日往返。
三.报销金额:2000元以上必须使用支票或刷卡小票。购买商品须附明细。
四.报销时间:每周一下午14:00——18:00
每周四下午14:00——18:00
每周五上午8:00——12:00
五.报销地点:校工会财务室。
校工会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