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评2017年南开大学及天津市教育系统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和示范岗的通知

发布者:杨哲发布时间:2017-11-07浏览次数:1275

各基层分会:

校工会在上半年对南开大学劳动竞赛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分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涌现出一批在教学、科研、管理岗位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模范,校工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校级及天津市教育系统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和示范岗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应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校各基层单位中的学科组、教研室、科研团队,以及校机关、后勤、直属单位的科室中产生;

2.“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应是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科研、校产、服务、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带动、激励作用的优秀团队;

3.“劳动竞赛示范岗”应在全校各基层分会开展岗位劳动竞赛的基础上评选推荐,凡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参评;

4.“劳动竞赛示范岗”应是在教学、科研、校产、后勤、服务、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个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本年度开展了“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并且劳动竞赛的覆盖面和教职工参与率要在90%以上;

2.推荐上报的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和“示范岗”应是在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推荐上报的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和“示范岗”应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科研成果、团队协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在全国或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相关事宜

1.申报名额:校级“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各分会限报一个,“劳动竞赛示范岗”各分会可按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1%进行申报;各单位在申报校级“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和“劳动竞赛示范岗”时,如决定推荐该单位、个人参评天津市教育系统“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和“劳动竞赛示范岗”的,请在报送材料中注明“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我校天津市教育系统“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候选集体指标4“劳动竞赛示范岗”候选个人指标5个;

2.申报截止时间:20171130日(周四)1700前;

3.填写《审批表》(1000字以内)及事迹概要(300字以内)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工会八里台校区办公室或津南校区工会办公室(东业务楼139室),同时报送电子版(gh@nankai.edu.cn);

4.根据各分会推荐情况,校工会将召开“两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校级“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和“劳动竞赛示范岗”,研究决定推选天津市教育系统“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候选集体和“劳动竞赛示范岗”候选个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八里台校区电话:23508459、津南校区电话:85358513

  

2017年南开大学劳动竞赛示范集体审批表.doc

2017年南开大学劳动竞赛示范岗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南开大学工会

                    2017117